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浙江省教育厅浙残联计财〔2007〕77号《关于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奖励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2008年度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已开始,请根据自强奖学金实施办法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奖励范围:
校全日制在校的残疾人专科(高职)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奖励条件:
在校就读、品学兼优,在2008年度获院、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论文等)以及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受到有关方面表彰的专科(高职)生。
材料上报:
(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
(3)所申请、推荐残疾人的身份证、残疾人证、2006年度获得奖励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4)2007年度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由于时间紧,务必在11月12日前将纸制稿与电子稿报送学生处陈晓明处。386928080@qq.com
附件: 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推荐表、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