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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8年度专业发展评估、课程全过程评估和标准与操作手册编制的通知
来源:机电工程学院作者:时间:2018-05-29浏览:186

关于2018年度专业发展评估、课程全过程评估和标准与操作手册编制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专业发展评估、课程全过程评估和标准与操作手册编制等教学诊改与评估工作,现对2018年相关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专业发展评估

1.2016、2017年评估试点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好专业布点,有重点专业建设的学院要求优先选择省优势专业、省特色专业、校级“特色专业领航计划”专业,有计划地开展研究、讨论和自评工作。

2.专业发展评估标准、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延用2017年模板的要求和格式,注意2017版与2016版相比,新增了国际化指标,并请各学院结合各自专业特色,给出相应的专业补充标准,即参照职业标准、专业标准、国际标准,从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等方面提出区别于其他专业领域的要求。今年的考核中将对这两个项目重点评价。师范类专业可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要求进行评估,其他专业使用学校专业发展评估指标进行自评。

3.请各评估试点专业根据自评结果,思考未来三年的主要建设及改革要点,确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与信息化资源建设、校内外基地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等方面的建设任务,形成思维导图。

4.避免任务观点,各学院要在专业评估过程中积极开展专业调研、专业剖析等工作,并形成过程材料。

5.要求各学院2018年新增1个专业试点,于6月15日前上报试点专业名单(附件1),于11月30日前完成自评工作并提交所有相关材料。

二、课程全过程评估

1.2016-2017学年完成全部课程评估的基础上,要求开展新一轮的2017-2018学年课程评估,按照《学校制订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指导意见》持续完善、优化。请各学院于11月30日前提交2017级课程标准汇编(通识课除外),公共学院提供所有通识必修课课程标准汇编。

2.要求每个学院对评估结果进行抽样分析,不少于10位教师,重点检查第一轮评估中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形成复核情况简要分析报告,于11月30日之前提交相关材料。

三、标准与操作手册

各学院按照二级专业建设重点突破与特色创新项目的有关要求,完成相应2018年标准与操作手册的研制、2017年标准与操作手册的完善(详见附件2),于12月10日之前完成所有工作并提交材料。学校将召开有关标准与操作手册研制的校级教研活动,具体要求将在教研活动中进一步明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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