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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浙江省教育厅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机电工程学院作者:时间:2018-06-13浏览:222

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8〕50号,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启动了2018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立项实行“备案制”,我校推荐数额为教学改革项目12项,现将我校相关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1.立项项目要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领域明确、聚焦,既要有一定的改革基础,又要有较强的改革探索性.

2.围绕我校高水平专业(群)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着力研究如何推动高职教学整改、落实创新创业教育、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在人才培养模式、学业管理、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等环节做出新探索、新努力。

3.鼓励以教改研究落实重点校建设任务,以及省级优势特色专业建设任务,加强标志性成果培育,为谋划国家级“中特高”计划作特色、亮点的培育。

4.优先考虑通过校教改课题、高职研究会课题等途径对项目进行前期研究,具有一定研究基础的项目。同一项目已经获得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等有关单位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要求

1.主要面向教学一线教师申报,研究人员可以是教学团队,也可以是教师个人。

2.每个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参研人员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立项项目;鼓励跨学院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要明确申报主体;项目立项后,原则上项目主持人不得变更。

3.已主持省级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但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4.将在12个立项指标中,将单列2个招标课题指标,选题方向为:

1)教学诊改机制、流程、标准及操作手册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2)产业升级(如新工科、新商科等)背景下专业集群发展或专业升级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要求结合实践开展研究,题目自拟。其中,以上2个选题要求6个重点校优势特色专业群主体学院均需至少申报各1项,以上选题申报数量超过5个将单列指标评审,否则并入总指标评审。

5.申报团队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2)。

申报书中关于“学校已具备的教学改革基础和环境,学校对项目的支持情况”可以以我处提供的模板为基础进行修改(附件5)。

经费预算不要做得太大或太小,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经费一般按2-4万元预算,具体金额视项目大小由各项目组自行决定。学校对每个项目资助2万元,分年拨付,鼓励学院给予配套,不足部分项目团队自行筹集。项目经费参照科研项目相关规定,分使用方向如差旅费、材料费、小型设备、传播费等进行分行列示,并按照规定控制比例。

6.特别提示:项目申请书电子版需准备两个版本,一份为申报者和项目组成员信息齐全的版本,文件保存命名方式为“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一份不能出现任何反应申报者个人信息的版本,文件以“项目名称”命名保存。请各项目团队认真做好排版工作,排版不佳将会影响评审印象。

三、评审方式及要求

1.本次申报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并做好本学院申报项目的初审推荐工作。其中信息、机电、师范、农学、医学限额推荐4项,其余学院限额推荐3项。

2.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的人员直接向教务处申报,申报项目主持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个部门申报的课题数不超过1项,且须与一线教学改革实践紧密结合。

3.学校对处职及以上人员主持的课题进行立项数量的限额控制,各个评审轮次的控制数量视申报情况另行规定。

4.各学院提交的材料包括审核、排序后的汇总表(附件3)、打包的申报书(完整版和匿名版),统一发至648209855@qq.com。  

5.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31日下班前,逾期不候。

6.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方案待申报截止后公布。获推项目经校领导班子审定、公示后推荐至浙江省教育厅。

联系人:李远远、廖英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单位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教改课题评审指标体系.doc

附件5:学校已具备的教学改革基础和环境模板.doc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