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 全国铁道团委, 全国民航团委, 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 中央企业团工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共青团中央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已经共青团十七届中央书记处2018 年第7 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并结合同级党委要求, 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具体办法制定后, 请在11 月30 日前及时向团中央办公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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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
2018 年4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