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市级评审工作将于2018年12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列入2018年度完成的及之前延期的省、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应如数上报。课题主报告字数控制在2万字以内,阐述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措施、成效、问题及创新点。集体成果的人数最多为5名,即:课题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4名。
二、送审成果须经县(市、区)初评,并逐项填写“推荐表”(附件1)。送审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每项成果主报告需提交纸质和电子材料(不含附件),纸质材料一式7份(如有附件,需单独装订,只交一份)。每项成果推荐表一份,各学院总目录一份(附件2,用Excel格式制作,会同主报告电子稿并发邮件至1120942178@qq.com),于11月20日前报送科技处1104室。
三、2018年12月,金华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将对参评成果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金华教育网上公示,成果公示期结束后,金华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终审,并颁发获奖证书。
附件:1.金华市2018年度教育科研优秀成果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