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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学生毕业证书遗失补办毕业证明书办理办法
来源:机电工程学院作者:时间:2019-05-13浏览:389

为了进一步规范并完善我校学历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维护国家学历证书的严肃性,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三十八条规定,现将毕业证明书办理作如下规定:

一、毕业证书遗失后不能补发,只能办理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经电子注册的证书可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所属电子注册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与原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我校高职学生毕业生毕业、结业证书均已进行电子注册,可在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

三、办理学院毕业证明书的程序与材料要求

1、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到校填写《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

2、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打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到学历信息之后,选择“登录学信档案免费申请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进行相应操作,或者直接登陆学信网账号选择申请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办理时需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寸证件照纸质和电子、财务缴费发票。

证件照要求为蓝底近照,jpg格式,大小为12-16K

四、教务处核准材料后予以办理毕业证明书。

五、毕业证明书每人只能办理一次。

六、要求学生本人到学院教务处办理手续,如有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经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与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七、办理时间:每周二800-11:30,14:00-16:30(寒暑假、节假日除外)

  毕业证明书补办材料清单2019.4.26.doc

教务处

2019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