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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0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机电工程学院作者:时间:2019-12-23浏览:446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倡议,推动高质量发展,引导和扶持全市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攻关,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倡议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金政发〔2019〕13号)、《金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金华市制造业重点细分行业“8710”科技支撑行动的通知》(金市科〔2019〕47号)以及市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市科技局将于近期启动2020年度金华市科技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现将《金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0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金市科〔2019〕107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重大和重点研发项目;

(二)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

二、申报指南和要求

(一)2020年度金华市科技计划重点支持符合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的创新活动。

(二)鼓励协同创新,优先支持国际合作、产学研合作、两用技术合作、企业强强合作、企业与风险投资合作项目。

(三)必须有明确知识产权(专利)目标,优先支持申报发明专利的项目。

(四)申报的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研发能力和研发投入,规上工业企业2019年研究开发费占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5%;必须有研发投入会计辅助账,并已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

#)中注册。

(五)项目申报单位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六)申报农业或社发类项目,第一申请单位为企业的,申请财政补助经费不得超过项目预算总经费的50%

(七)同一项目限申报一类,项目不跨类别调剂。
     (八)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的各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1项、项目组成员前2位(除项目负责人外)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不得申报。
     (九)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承担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其他企业一般不超过1项。承担在研项目数已达上述限定的,不得申报。
     (十)申报单位须在知识产权、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方面信用记录良好,无信用不良记录。
     (十一)对公益类卫生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名额见附件),多余名额不作调剂。

三、申报和受理

1.按照《金华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请各申报人于20201月10前通过“金华科技政务网(http://www.zjjhst.gov.cn-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规范填写申请表、可行性报告(模板可在金华科技政务网自行下载)等申报材料。申报主动设计、重大重点项目的需提供查新报告(系统中需上传查新报告最后一页,并隐去个人、单位信息);与院校所合作开发或引进成果转化的项目,需准备相关合同(协议)等材料(系统中无需上传)。

2.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宣传、做好项目的设计等指导工作。

  

附件:金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0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以此为准).pdf

    金华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预算编写提纲(201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