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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重点关注对象:各有经费剩余的科研项目负责人)
来源:机电工程学院作者:时间:2020-06-27浏览:146

各科研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浙监〔201232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浙教电传〔20131号),以及《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试行)》(金职院办〔201531号)等文件要求,20206月将再次进行科研经费使用信息集中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学校所有有到校经费剩余的纵向科研项目(含校级基金项目)、横向科研项目和专业性公司项目都要进行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包括新立项的项目、在研项目、结题项目。

二、公开方式

本次科研经费信息公开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填报平台为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校内网络可登录)(校内网络可登录)(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地址栏右侧点选极速模式登录)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教工工号,登录后点击导航栏中的“科研经费信息公开”,选择相应项目填写,各项目负责人应于2020625前将填好的表格保存(201912月公开过的项目在原有模板上修改并保存,新立项的项目需新增项目信息),待各二级学院科研干事初审,科研干事于2020629日前初审完成后待科技处人员审核。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

2.各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的直接负责人,要确保填写的数据真实、准确。

3.凡不按期提交信息公开材料或未按规定做到信息公开的,将停止相应项目的财务报销与使用,并限制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4.在科研经费信息公开填报系统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各学院科研干事或科技处高欢姿、徐子岩联系。

四、填写注意事项

1.有学校配套经费的纵向科研项目将下拨经费和学校配套经费填写在同一个项目中即可;

2.信息公开系统中尚没有账号的新教师如需填写信息公开的,需由科研干事将姓名汇总后上报科技处,科技处再报给信息中心统一添加;

3.横向项目经费和学校配套经费均为其他来源经费;

4.下拨+其他来源=已拨入+未拨入=科研经费预算各项总额,单位都是万元;

5.仅需公开由本人主持的,尚有到校经费剩余的项目,经费已用完和无经费项目无需公开。

附件:信息公开系统操作指南.docx


       科技处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