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尽早启动2016年度国家自然和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提高学校国家级项目申报数和立项数,现将2016年度国家自然和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按照各学院教师数确定项目申报数。原则上教师数50人以下学院申报3-5项,50-100人学院申报5-7项,100人以上的学院申报7-10项。
二、申报对象
1.国家级预研项目负责人、三年来没有承担省部级项目的教授和博士必须申报。
2.已结题的国家自然和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历年申报但未立项的国家基金项目负责人、近3年获得省自然基金和省哲社规项目已经结题的负责人和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应积极申报。
三、申报进度安排
1.第一阶段:项目遴选。各单位按照申报要求遴选国家级项目申报者,并将《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国家级项目申报汇总表》于11月9日前,经学院分管科研领导审核后,将纸质稿报送科研中心,电子稿发送至yxyjwk@163.com。
2.第二阶段:申报书初稿上报。各项目负责人按照2015年国家自然基金和国家社科基金的申请书格式,撰写申请书初稿,并于12月28日前报送科研中心,学校将根据学科对口情况组织专家进行指导。
3.第三阶段:申报书完善。各项目负责人按专家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完善。
四、激励措施
经专家论证评价良好的项目,将直接作为国家级或省部级预研项目进行立项。
希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落实,本次申报将作为2016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任务之一。
科研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