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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金华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来源:教科办  作者:吴晓莲  时间:2015-12-25浏览:242


校内各单位:

  根据《金华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金政发〔2011〕63号)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金华市科学技术奖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项及时间

  金华市科学技术奖重大贡献奖,一、二、三等奖和科技合作奖,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2日。

二、申报条件

  符合《金华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金市科字〔2011〕5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九条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市重大贡献奖。

  符合《实施细则》第十条申报条件,近5年内通过科技管理部门或具备相应资质的科技中介机构组织评审、验收、鉴定并经县级以上成果登记(2015年12月底前取得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的,可以申报市科技一、二、三等奖。

  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市科技合作奖。

  驻金技术转移中心连续两个年度考核先进的,可以优先推荐。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重大贡献奖要求

  1. 提交《金华市科学技术奖重大贡献奖推荐书》一式4份及附件2套。其中一份推荐书与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附件包括获奖证书、授权专利、效益证明、荣誉证书等。

  2. 按推荐号和校验码登录科技奖申报系统网站(#),上传市重大贡献奖推荐书(DOC格式,<3MB),相关附件扫描文档(JPG格式,每张<200KB)和论文(PDF格式,每篇<500KB)等电子文档,完成网上申报。

  (二)申报一、二、三等奖要求

  1. 提交《金华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从金华市科学技术奖推荐系统打印)一式4份及附件2套。其中一份推荐书与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附件包括项目详细技术内容,承诺书,评审(验收、鉴定)证书,成果登记证书,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成果应用推广证明,专利授权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新品种审(认)定证书,以及评审(验收、鉴定)的全套技术资料,产品照片等。

  2. 要求在附件中提供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成果应用推广证明原件。

  3. 要求申报项目名称、署名应与成果登记证书的项目名称相一致。要求所有完成单位、所有完成人在承诺书上盖章、签字。

  4. 按推荐号和校验码登录科技奖申报系统网站(#),上传科技奖推荐系统导出数据(DAT格式,<1MB),项目详细技术内容(DOC格式,<3MB),相关附件扫描文档(包括相关产品照片,JPG格式,每张<200KB)和论文(PDF格式,每篇<500KB)等电子文档,完成网上申报。

  (三)申报科技合作奖要求

  1. 提交《金华市科技合作奖推荐书》一式4份及附件2套,其中一份推荐书与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附件包括合作协议、获奖证书、效益证明等。

  2. 参照重大贡献奖要求,完成科技合作奖等奖推荐书(WORD格式)及相关附件扫描文档的网上申报。

  《金华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金华市科学技术奖推荐系统软件(单机版),重大贡献奖推荐书和科技合作奖推荐书,请登录#网站下载。

四、推荐方式

  各二级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进行材料汇总,再报送科研中心。

 

(联系人:高欢姿,联系电话:664173)

 

      科研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