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昨天召开的区校合作项目资金申报研讨会议要求,请参照《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校合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金开办〔2018〕102号),认真梳理2017年已经与开发区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培养的相关材料,以及2018年有计划与开发区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培养的意向协议书等有关材料,并填写《区校(校企)合作资项目申报表》(附件3),于2018年6月8日(周五)下班前将上述材料报送我处。 附件:2017-2018年度区校(校企)合作资项目申报的通知.rar 教务处 2018年6月1日
根据昨天召开的区校合作项目资金申报研讨会议要求,请参照《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校合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金开办〔2018〕102号),认真梳理2017年已经与开发区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培养的相关材料,以及2018年有计划与开发区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培养的意向协议书等有关材料,并填写《区校(校企)合作资项目申报表》(附件3),于2018年6月8日(周五)下班前将上述材料报送我处。
附件:2017-2018年度区校(校企)合作资项目申报的通知.rar
教务处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