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今年学校将对2023级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的录取资格进行复查,为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建立此项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通知如下:
一、 工作时间
2023年10月10日——11月1日:各学院进行录取资格复查;
2023年11月6日前:各学院向继续教育处报送复查结果;
2023年11月15日前:继续教育处向学校汇报复查结果;
2023年12月15日前:学校向省教育厅报送复查结果(如有要求)。
二、 复查对象
2023级学历继续教育学生。
三、工作内容及程序步骤
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由继续教育处牵头,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由各学院核对2023级学历继续教育学生与学校成教学历管理系统中信息是否一致,依据审查情况将结果填入附件1-3,经查对人及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后于2023年11月6日前交继续教育处学历教育科黄一老师处。
附件:1.2023级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录取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
2.2023级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录取资格复查异常情况汇总表
3.2023级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录取资格复查异常学生情况登记表